旌旗如林,迎风招展,沉重的马蹄声与步卒整齐的脚步声汇成闷雷,卷起漫天尘土,浩浩荡荡地朝着鄱阳方向压去。
那声势之大,仿佛恨不得十里之外的鸟雀都能被惊飞。
而季仲麾下的四千主力,则在天色未明之时便已悄然出发。
他们没有打任何旗号,甲胄的关键部位都用布条缠裹,马蹄包上了厚布,如同一滴墨无声地落入水中,悄无声息地扎进了新昌东面连绵起伏、云雾缭绕的茫茫群山之中,转瞬便不见了踪影。
……
此刻的鄱阳郡城,早已沦为人间修罗场。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恶浊气味,那气味浓烈得如同实质,足以让任何一个初上战场的健儿当场呕吐不止,胆气尽丧。
沙陀谷的惨败,如同一记重锤,彻底撕碎了危仔倡所有的伪装与从容。
他放弃了之前“围而不攻,攻心为上”的所谓上策。
转而下达了最残酷、最疯狂的死命令!
不计任何伤亡,日夜不休,轮番攻城!
为了鼓舞士气,他甚至承诺,破城之后,纵掠一日,这一日之内所夺钱粮财物,不必按照三马分肥上缴,皆为己财。
鄱阳郡富庶,城内富商众多,这让麾下士兵一个个红了眼。
数万大军如同被血腥味彻底激怒的疯狗,从四面八方对这座孤立无援的坚城发起了潮水般的攻击。
巨大的攻城梯刚刚搭上斑驳的城头,便被城上倾泻而下的滚石檑木砸得粉身碎骨,连带着上面攀爬的士卒如同下饺子一般惨叫着跌落,非死即残。
凄厉的惨叫与疯狂的嘶吼,混杂着震天的战鼓声与刺耳的金铁交鸣之声,撕裂了鄱阳上方的天空。
城墙之下,尸骸枕藉,一层叠着一层,新死的覆盖着腐烂的,形成了一道令人作呕的尸墙。
蜿蜒的鲜血汇流成溪,将宽阔的护城河水染成了令人作呕的暗红色,河面上甚至漂浮着残肢断臂。
危仔倡双目赤红,布满了血丝,他就如同一尊从地狱爬出的凶神,立于高高的望楼之上,手按佩剑,冷酷地俯瞰着这片由他亲手制造的血肉磨坊,对士卒的惨重伤亡无动于衷。
就在此时,一名斥候连滚带爬地冲上望楼,他身上的甲胄还带着泥水,声音嘶哑地嘶吼道:“报——!大帅!”
“新昌方向,发现大股敌军,正向我军杀来!尘土漫天,其势极盛!旗号……”
“是‘刘’!”
“什么?!”
危仔倡的心脏如同被一只无形的冰冷大手狠狠攥住,猛地一缩。
刘靖!
他真的来了!竟然来得这么快!
惊、怒、惧,种种情绪瞬间冲垮了他的理智,他几乎是咆哮着下令:“周猛!本帅命你即刻分兵五千,火速赶往黄金山!”
“抢占隘口,给本帅在那里立下营寨,死死钉住他!没有我的命令,一步也不许退!”
“遵命!”
一员身材魁梧、面容凶悍的悍将轰然领命,转身大步而去。
危仔倡又猛地转向一旁,看向传令兵,声音里满是择人而噬的杀机,一字一顿地说道:“去告诉霍郡,本帅再给他一天!明日此时,城若不破,让他提头来见我!”
“喏!”
传令兵高声应下后,迅速离去。
……
黄金山,地如其名,是新昌通往鄱阳的必经之路上的一处险要隘口,两山夹一径,地势险峻,乃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天然屏障。
周猛深知此地重要性,不敢有丝毫怠慢,率领五千兵马星夜兼程,总算抢在刘靖的大军之前抵达。
他当即下令士卒伐木为栅,挖掘壕沟,依山势立下一座坚固的营寨,严阵以待。
营寨刚刚扎稳,箭塔上的瞭望哨还未完全建好,后方负责警戒的斥候便传来急报。
刘靖的大军,到了。
周猛心中一紧,急忙登上临时搭建的望楼,向远处眺望。
只见远处的地平线上,烟尘漫卷,如同一条黄龙在地上翻滚。
烟尘之中,一面硕大的“刘”字帅旗迎风招展,在午后的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芒。黑压压的军阵,左右几乎望不到头,正迈着一种沉稳而富有压迫感的步伐,不疾不徐地向隘口逼近。
周猛紧张地握住了腰间的刀柄,手心已不自觉地满是冷汗。
他甚至已经做好了迎接第一波猛烈冲击的准备。
然而,出乎他意料,甚至出乎所有严阵以待的士卒意料的一幕发生了。
刘靖的大军,在隘口外足足五里之处,一个绝对安全的距离,便停了下来。
没有擂鼓叫阵,没有派出轻骑进行试探性的骚扰攻击,甚至没有摆出任何临战的姿态。
只是不疾不徐地开始安营扎寨,伐木的伐木,挖沟的挖沟,动作娴熟,井然有序。
很快,一缕缕袅袅的炊烟从敌军营地中升起,飘散在空中。
周猛甚至能用望镜清晰地看到,敌军的兵卒竟然在隘口前那条清澈的溪边浣洗衣物,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笑风生,更有甚者,居然在营地前的空地上玩起了角抵之戏,浑身上下不见半分临战的肃杀之气。
那副从容不迫、优哉游哉的模样,仿佛根本不是来决一死战,而是来郊外踏青游猎的。
这……这到底是何意?
周猛的心,反而比面对千军万马的正面冲锋时,更加惴惴不安了。
……
与此同时,乐平县,西城坊市。
午后的市井,喧嚣的人声与各种货物、秽物发酵的复杂气味一同扑面而来。
刘菘提着一块刚从肉铺里切来的猪头肉,渗出的油渍染湿了包裹的油纸,黏在他的手指上,油腻腻的,他却毫不在意。
他晃晃悠悠地走在脏乱不堪的街道上,灵巧地避开一滩滩散发着恶臭的污水和随处可见的禽畜粪便。
他是个不良人。
这名头听着唬人,在乡下或许能吓住几个愚夫,但在县城里,谁都知道,这不过是县尉衙门雇来看场子、拿毛贼的青皮无赖。
拿着全衙门最微薄的一份薪俸,干着最脏最累的活计,还要时时受着上司的呵斥和体面人家的白眼。
但他不在乎。
今年刚满十七的他,早已尝遍了这世道能给予一个底层少年所有的苦涩。
阿爹几年前被官府强行抓去服徭役,说是去洪州修筑江堤,结果一去不回,最后只传来一句话,说是在工地上染了瘴疠,死了。
连尸骨都找不到,赔偿更是无从谈起。
去年,家里唯一的顶梁柱阿娘又染上了重病,日夜咳嗽不止,最后竟至咳血,整日卧床不起,眼看就要不行了。
就在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跪在四面漏风的茅草屋里对着冰冷的地面绝望磕头时,一个陌生的外乡人,出现在了他家门口。
那人告诉他,他爹生前,并非普通的民夫,而是名为“镇抚司”的秘密衙门安插在此地的探子。
父死子继,天经地义。
刘菘几乎没有半点犹豫,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只因那人当场就从怀里掏出了一块银裸子,放在了他粗糙的手心,足足有三两。
那沉甸甸的银裸子,触感冰凉。
可却比他生命中感受过的任何东西都要烫。
这笔钱,让他有能力去城东最好的药铺,请来了要价最贵的郎中,用上了吊命的昂贵参片,硬生生将他阿娘从鬼门关前给拉了回来。
除此之外,对方还承诺,只要他好好干,每月另有一贯足钱的俸禄,按时发放,绝不拖欠。
一贯钱!
刘菘偷偷算过,他当不良人,辛辛苦苦,迎来送往,一年到头,扣除各种明里暗里的孝敬,真正能拿到手的钱,还不到三贯。
而这份差事,一个月就有一贯。
只要他安安稳稳地攒上三五年,他就足够在城里买一个带天井的小院子,在院里种上一棵枣树,再娶一房温顺肯干的媳妇,生几个大胖小子,让阿娘也能抱上孙子,坐在院里晒着太阳,安享晚年。
否则的话,只靠他不良人的那点微薄俸禄,连糊口都难,娶妻生子,更是这辈子都别想的奢望。
他不知道那个外乡人究竟是谁,也不知道他背后的“镇抚司”到底是哪路神仙,是官是匪。
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个人,那锭银子,给了他和阿娘一条活路。
给了他一个曾经连做梦都不敢想,但现在却看得见,摸得着的明天。
为了这个明天,他什么都愿意做。
外乡人给他的任务很简单,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任务,照常上差,以往怎么样,今后还是怎么样,等需要用到他的时候,自会有人凭着接头暗号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