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败家子,吃啥不是吃,大排档就很奢侈了。
于是我拽着叶童走进大排档,点了两荤一素,又在路边买了两只烤鹌鹑加餐。
这大排档的味道,跟老家厨师做出来的不相上下。
重油,炒出来的菜很香,尤其是回锅肉,那汤汁浇在饭上,我吃的那是一碗接着一碗。
要不是肚子空间不足,感觉还能吃。
烤鹌鹑也特别的香,肉很嫩,比炸鸡腿还好吃。
这真是个好地方,怪不得村里人都想去大城市打工。
每天都能吃上这么两只烤鹌鹑,真是神仙日子。
吃完饭,我们三个惬意的在大街上溜达,叶童对城市已经很熟悉了,我也还好,毕竟来过一次。
刘健则是对什么都有些好奇,很多东西都没见过。
尤其是城里的小姑娘,那时髦的很,这么冷的天,超短裙配上打底裤,走几步就能见到一个。
浓妆艳抹的,一个比一个好看。
眼看天色渐晚,叶童的手机铃声也恰合时宜的响了起来。
不用想都知道是叶叔叔打来了,到点了,该催叶童回去了。
“那我先回家了。”叶童指着手机说道。
叶叔叔一直管他管的挺紧的,生怕他出去鬼混还是什么,每天到点就催。
不像我爸,他从来不催我,对我不知道多放心。
这点叶叔叔还得学啊,怎么也得给孩子一点私人空间不是。
叶童走后,我才想起来忘记给我爸打电话报平安了。
连忙找了个小店,给我爸打了个电话。
电话几乎是秒接的,估计是一直都在等我的电话。
得知我已经到了,也安排好了工作,我爸这才放下心。
走出小店,不禁暗叹一声,又浪费了几毛钱,本来可以借叶童手机打的。
“你不打个电话报平安吗?”我看向刘健问道。
“不用,家里没电话。”刘健摇着头说道。
现在村里大部分人家都装了座机,原本我爸是不装的,因为也没什么联系的人,他认识的,大多都是本村的,出门走几步的事,根本不需要打电话。
也就是那次我在大山里走丢了过后,他才决定装个座机,怕我哪天有事联系不到他。
回到宿舍,美美的洗了个澡,这宿舍说真的,住起来比老家都舒服,热水都不用烧,喷头一打开就有,巴适的很。
宿舍就我和刘健两个人,还有两个床铺是空的。
“班长,我看你跟叶童的关系很好啊。”刘健躺在床上问道。
也许是刚来城市第一天,有点失眠,想找人说说话。
我第一次来星光市也是这样,半夜都睡不着,还特意把叶童叫起来聊天。
“嗯,是啊,好朋友嘛。”我点点头。
友谊这个东西,真说不好,以前我可讨厌叶童了,娘娘腔一个,真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现在每天处在一块,有时候他去叶叔叔那边,还有点想他。
“真好,有这样一个朋友。”刘健长长的叹了口气。
他在班上没什么朋友,这主要也是因为他太自卑,我们这个年纪,交朋友不会想太多。
可刘建既不开朗,也不跟别人玩,肯定没人愿意跟他交朋友。
“不用羡慕,你以后也会交到这么好的朋友。”我打着哈欠,没聊一会就沉沉的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