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见招拆招(1 / 2)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刘靖率领百余骑兵默默在官道上前行。

骑兵。

在这个时代,就是无敌的存在。

硬要类比的话,差不多相当于一战时的坦克。

高机动性,赋予了骑兵来去自如的能力,除非是特殊地形,否则骑兵想走,根本拦不住。

这也是为何,步兵打骑兵,胜则小胜,败则大败的原因。

胜了,骑兵纵马撤退,两条腿的步兵追不上,也不敢追。

败了,那就要面临骑兵无休止的追杀。

不过刘靖率领的这一百余骑兵,得打上一个引号。

因为骑兵不是说你有多少匹马,就有多少名骑兵。

骑兵标配是一人四马,高端些的一人五马,甚至六马。

哪怕是最低配,也得是一人三马。

即,一匹战马,一匹走马,一匹驮马。

行军途中,驮马负责背负甲胄、弓弩、马槊等辎重,走马则用来乘骑,战马是不骑的,因为要时刻保证战马的体力。否则骑着战马行军一日,遇到敌袭,战马腿都软了,还冲锋个屁。

而一人三马还是最低配,正常情况下是一人四马,两匹战马在作战时轮流换骑。

毕竟战马不是核动力的,骑兵连人带甲外加各种兵器足有二百多斤,驮着这样的负重来回狂奔,用不了两个时辰就会力竭。

两军野战之时,打上一天一夜都有可能,所以骑兵冲杀一两个时辰后,就会回营换马。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李克用,沙陀人养马共计两万余,而李克用麾下的骑兵,满打满算就五千左右,算下来差不多一人四马,这是标配。

刘靖所率领的百骑,一人只有两马。

关键其中只有五十余匹是正儿八经的战马,剩下的一百多匹都是从歙县郡城里搜罗来的兼用马。

这会儿的马分为好几种,有不同的用途。

大致可以分为战马、驮用马、挽用马、乘用马、兼用马五类。

兼用马顾名思义,具备乘用能力又兼具挽用能力的马,耐力与爆发力兼具,在没有战马的时候,勉强可以用来替代战马使用。

一百骑,二百匹马,大部分还是兼用马,刘靖自然不会傻到去冲阵陶雅大军。

那跟送死没区别。

他只是袭扰而已,帮守城的庄三儿减轻压力。

说到底,刘靖还是没法眼睁睁看着庄三儿他们战死。

此举并非莽撞,因为刘靖从那些降兵降将口中打探出,陶雅麾下并无正儿八经的骑兵营,只有百来匹战马,供给将领亲卫行军乘骑。

南方本就少马,盘踞北方的朱温更加不可能卖马给杨行密,加之南方水网众多,不利于战马驰骋,整个吴国,各地刺史指挥使麾下骑兵凑一块,估计都凑不齐三千之数。

有那个闲钱养战马,倒不如多打几套重甲,多造几艘战船来的实在。

这会儿的人多有夜盲症,刘靖以绳索相连,前头带路的,是一名歙县本地人。

此人名唤许瘤子,出生时下巴上便长了个肉瘤,因此得名。

许瘤子年过三十,其人经历也算得上丰富。

以前本是逃户,因头脑灵活,加上对周围山中地形极其熟悉,帮着私盐贩子带路,同时又用粗盐、针线等物件,顺带换取逃户们打的山货,这一来一去,让他赚了不少钱。

同时,也让他对周边几十里山中地形了如指掌。

赚了钱后,他便使了钱,买通胥吏,冒名顶替办了张户籍,落户在郡城。

前两年贩货途中,下雨湿滑,不慎从山中摔落,跌断了一条腿,没了收入,日子愈发艰难,又逢刘靖入城,连买粮食的钱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