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扫兴之人1

⚡ 自动翻页 开启后阅读到底自动进入下一章
⚡ 开启自动翻页更爽 看到章尾自动进入下一章,追书不用一直点。

  沈从瑾差不多有两三年没见过沈鸣铮这个亲生儿子了,倒不是他不想见,而是见不到。

  没错,就是见不到,明明两个人都在宁市,但就是怎么都见不上面,由此可见,沈鸣铮对他这个生父有多么的厌恶。

  沈鸣铮还曾特意放话说,凡是邀请了沈从瑾的宴会,他均不会出席,这简直就是把沈从瑾的脸面往地上踩。

  沈从瑾今日特意来见沈鸣铮,是因为他听说沈鸣铮就要订婚了,他敏锐的察觉到这是一个缓和他与沈鸣铮父子关系的绝佳机会。

  是的,缓和,不再是针锋相对。

  前些年,沈从瑾自觉年富力强,想要和沈鸣铮争一争天盛集团的继承权。

  谁家不是父传子、子传孙,偏沈老爷子想要越过他这个独子直接把天盛集团交给沈鸣铮,沈从瑾又怎么可能服气。

  但事实证明,沈从瑾就是个草包,他根本就争不过沈鸣铮,或者说,他连一争之力都没有,沈鸣铮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他。

  自沈鸣铮接掌天盛集团起,天盛集团就和沈从瑾再无一丝关系,沈鸣铮不发话,他连天盛集团的大楼都进不去。

  他不是没闹过,还曾想找人弄死沈鸣铮,但结果就是他自己差点儿没被沈鸣铮按在喷泉里淹死。

  幸亏沈老爷子及时出现,又和沈鸣铮谈了条件,这才保住了沈从瑾的一条狗命。

  但即便是如此,这些年在宁市,沈从瑾仍旧过的挺滋润的。

  虽然没能成为天盛集团的掌权人,但他毕竟姓沈,外人就算是看在沈老爷子的面子上,也会给他三分薄面。

  但这样的滋润日子不久之前却戛然而止了,先是他的兴盛娱乐突然被沈鸣铮强逼着无偿转让给了一个叫苏娓娓的小姑娘。

  再是沈老爷子的人将他赶出了沈家老宅,让他搬到了一栋只有两层的郊区小别墅居住。

  沈从瑾过了一辈子的好日子,他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落差,但他根本就不敢闹。